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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乡村振兴”这个主题变得越来越热闹,我80多岁的老母亲一看见我就说:“你现在重要啊,现在搞乡村振兴了!”我心里想,我还真是没弄明白什么是乡村振兴。
 
在之前的一篇短文中,我提出了“新乡村主义”的观点,其实是想思考一下,为什么这个时候会提出乡村振兴这一问题。于是我简单地回顾了一下,从本世纪初开始,取消农业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直到现在的乡村振兴,这个过程里,肯定有政府的政治经济考量,但也许也有一个自然的规律。在新乡村主义那篇短文里,我提出了一个疑问——是不是只有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越来越发达的时候,乡村振兴才有可能?
 
但是,这样讲的话,很容易陷入到优先工业化城市化,再发展农村的争论中。记得八十年代,我在中央农研室工作,大家谈了很多观点,都还是如何通过工业化、城市化来推动农业现代化。那个时候讲农业,主要是讲粮食生产,讲人均粮食八百斤、促进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到现在,可能对于这样一个传统的模式,人们更多的都是批判。
 
实际上我是一个保守主义的发展主义者,也就是说,我的立场似乎没有脱离出这个传统的路径依赖。我经常会在不同场合,为这样的立场做自我辩护。我的好多同事都在研究这个问题,孙庆忠教授,是个充满文学精神的人类学家,我看他的乡村口述史的介绍和在乡村做实践,深受教育。叶敬忠教授带领他的学生研究小农问题,挖掘小农存在的意义。朱启臻教授、熊春文教授也在研究农业社会学和倡导乡村的价值,他们的很多观点都让我很受益,也促使我思考乡村振兴的问题。
 
这一年来我一直在想,中央全面说明了乡村振兴的内容和方向,但具体再看,是不是有一个什么样的具体样板,我们可以说这样的乡村就算振兴了呢?也可能根本就不存在一个模式、样板。
 
很多人都把日本、韩国、欧洲、美国等国家的乡村拿来做比较,也把国内很多的乡村拿出来做样板,在他们呈现的这些乡村发展的叙述中,的确隐含了一个预设,那就是如果中国的乡村也和这些案例一样,难道不能说中国的乡村振兴了吗?
 
2002年,我到英国里丁大学访问,朋友带我参观了里丁的乡村,在和农民交谈的时候,我说你们的乡村真美丽,农民却告诉我,他们的生活也很艰苦,收入太低了。那个时候,他们的人均收入一年可以达到3万以上英镑,其中很大一部分来欧盟的补贴。很显然,我看到更多的是英国外表的乡村,英国农民跟我讲的是他们自己世界里的乡村。不管怎么说,可能很多人还是会认为,至少英国的乡村比中国的乡村离振兴的目标更近一点,那么让我来预设一下,假如英国的乡村比中国的乡村更接近于振兴,那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们的乡村成为今天这个样子。
 
霍布斯鲍姆是享誉世界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和思想大师,他从14岁加入共产党,终身奉行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霍布斯鲍姆在他的《工业与帝国:英国的现代化历程》一书里,对英国的乡村做了简短但很有意思的论述,帮我解答了不少对英国乡村为何如此美丽的疑问。
 
我去国内很多乡村时,总觉得这些乡村即便不算贫困,但总说不上美丽。但是到英国的乡间走走,那一望无际的绿野,乡间的别墅、庄园,如画一般。在剧烈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为什么到现在,英国的乡村也没有衰落?
 
我想其中有一些很重要的原因。首先就是乡村的农业具有工业不可替代的作用,也就是常说的农业的特殊性。霍布斯鲍曼也说了,英国即使在实施全面的自由贸易阶段,其农业依旧提供了主要的农产品的供给。其次就是乡村所具有的与农业相关的文化价值体系,而且社会主流也必须认同这个价值,否则维系乡村机制不会持续。但是仅仅依靠“乡村里的农业很重要”和“乡村是一种生活方式”这种认识并不足以维系乡村的繁荣,还必须要有一个机制。
 
到了1800年,英国的农业最多只雇佣了三分之一的人口,也就是说在很早的时候,大多数英国人已经离开了乡村。在英国快速工业化的过程中,为什么还能够维护农业和乡村作用?
 
霍布斯鲍姆的解释很有意思。他认为英国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由地主控制,1851年前后,全国约有四千多个地主控制着七分之四的可供土地,他们把土地分给25万个家庭,这些家庭又把土地雇佣给125万农民和牧民。所以那个时候,所谓的农民是由这三个部分组成的,其中,最有权势的是地主,他们控制着全国的政治,成为了当时英国政治中最难对付的既得利益集团,即使到1914年前后,在议会投票时,“郡”可以轻而易举的击败“市政”,也就是说,农村的利益集团可以在选举中击败工业和城市利益集团。
 
直到1855年,英国议会构成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地主,反过来说,要想跻身上层阶级,你必须要拥有一片庄园及一座别墅。大规模的土地所有权,是进入英国高层政治的通行证。早在1790年代,地主已经拥有了四分之三的土地,通常意义中的“小农”已经不复存在,这些土地主要是在圈地运动中发生的。这种政治社会激励为英国带来了遍布全国的大规模庄园和一栋栋传统别墅,土地私有和财产继承的法律使得得以它们代代相传。
 
由于地主在英国政治社会生活中的巨大影响力,因此主导社会潮流的上层社会的生活方式以及它的格调都是基于乡村的特点,是一种乡村的文化方式,乡村的自然人文的价值一直都是英国贵族生活的核心价值,从而也成了英国社会普遍追求的价值。这个传统也拓展到了北美。
 
我当然相信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但是主流精英在建构社会价值体系中的作用也不可完全否认。乡村生活方式和文化格调并非是空洞的说辞,而是非常物化的。乡村的绿地景观、田野、乡间别墅、餐饮以及很多来自乡村的文化项目等反而更显高贵(比如马术等运动,至今在英国都远比橄榄球之类的中产阶级游戏要被看得高贵)。
 
英国地主贵族特别崇尚公园绿地,因为他们拥有大片土地,会把这些土地规划得如花园一般。那个时期,英国的俱乐部和图书馆的高端会员也都是乡间会员,城市里多是远游海外的商人,或目不识丁的农民工,他们没有时间,不可能成为俱乐部和图书馆的高端会员。维多利亚时代,新生的中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他们要不就是地主阶级脱胎出来的新阶级,要不就是希望证明自己贵族身份的新贵。
 
获取社会认可的重要标志是子弟在哪里读书。好多年以前,我去看望一个朋友在英国上中学的孩子。我从伦敦坐三个多小时火车到了达尔文的故乡,然后发现没有公共交通可以抵达那所学校,只能打出租车,沿路经过一片碧绿的英国乡野,最后到了一个古堡式的学校。这所学校完全孤立在这片乡野。这就是英国的贵族学校,很多都专门建在乡间。
 
土地贵族在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巨大。在当时很长一段时间内,任何涉及到乡村上层阶级利益的改革都会引起巨大的政治反弹。拿破仑战争期间,英国的农业达到了空前的繁荣,土地贵族获得很大的利益。其后英国的农业开始转型,1851年之后,这种转型压力不单单是农场主和雇农,地主也感到了压力。当时城市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提出了没有经济效益的土地应该退出经营,没有经济效益的雇农应该转移到工业中去的建议。地主们觉得这样的方案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利益,所以他们主导在英国议会推行了《谷物法》。
 
《谷物法》的核心是反对土地流动,这就造成了1815-1840年期间所谓封建地主与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对立。与此同时,地主阶级也作出了一些让步,他们接受了1834年的《济贫法》,其规定由地主出资为农民提供救济。从1760年开始,地主利用他们对政府议会的控制,借助一系列的法令,展开了逐步扩展到全英国的圈地运动。圈地的理由是让未开垦的土地得以利用,现在他们又反对土地的流转,事实上,《济贫法》的大部分好处很大程度上又返回到了地主,很多通过农业无法生存的雇农甚至是农场主不得不放弃农业,走入城市,还有的不得不远涉重洋,去北美谋生。
 
但是同时,即使在土地不断集中、土地贵族垄断地权的情况下,到1830年,英国的人口虽然比1750年增加了2倍以上,从事农业的人口急剧下降,但是英国食物消费的90%以上是英国自己生产的,即使自1846年开始采用自由贸易政策的很长一段时间,英国的农业始终维持着强有力的高价格,没有受到外界竞争的影响。这当然得益于当时的运输成本高,还不大可能通过远距离的贸易来维系食物安全。到1960年,英国农业人口的人均产出比除了荷兰以外的西欧国家都要高,英国的农业人口大体供应了与其人口比例相应的国内生产总值。
 
我不知道应该从英国乡村的变迁中得出何种启示。英国土地贵族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通过其在社会的主导性影响力,维系了由农场主和雇农们一道创造的乡村和乡村文化实践。这些都会构成了所谓的乡村价值。毫无疑问,工业文明也极大地冲击了英国的乡村价值,但是,乡村的印记仍然深深地保留了下来,既在英国皇家的文化实践里,也在伦敦数不清的小酒吧里——人民在交谈中表示自己的梦想是在乡村有个庄园。
 
英国有英国的传统,英国乡村能走到今天,霍布斯鲍曼给出了一些答案。他似乎是说,那些土地贵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而很多的失地农民则付出了代价。
 
霍布斯鲍曼是历史学家,显然不是说乡村振兴要依靠地主贵族。其他国家的经验也并非都是英国的模式。但是如果在乡村的人获得不了自己追求的利益,比如说,英国的地主在乡村得不到他们想要的利益,他们能在那里挣扎着让英国的乡村这样美丽吗?如果没有一个机制,或者乡村的人没有影响力去确保他们的利益,他们能维系在乡村的热情吗?如果主导和影响社会主流价值的群体没有基于乡村的利益,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乡村的文化的实践,乡村的价值能成为社会崇尚追求的价值吗?也就是说,如果只靠学者的学术关怀、政府的投入来支持那些收入微薄、在现实社会文化价值中被认为是落后贫困的群体,实现乡村振兴有可能吗?
 
在这里,我倒是想到了国内现在很多对乡村振兴的讨论,有的朋友反对资本下乡,有的朋友反对文化下乡。我也注意到了很多关于新乡绅和新的“上山下乡”的讨论,他们可能是希望让社会的主流回归乡村。但是这些成长在城市和现代工业文明下的新贵和新乡绅们如何能有一个基于乡村的利益?如何真正认同乡村价值?
 
现在很多乡村的建设的确在做有意义的工作,但多是在恢复物化的乡村,还有很多的乡村设计都是按照城市中产阶级的文化偏好在做,比如说我在云南河边村的实践,尽管我总提醒自己保留乡村特点,但是除了保留一个房子,我真的不知道乡村的价值内涵是什么。
 
当乡村价值不再是社会的主流价值的时候,我们有能力制止乡村的衰落吗?当社会以工业和城市文明为主流价值的时候,我们真的依靠小农自己就能实现乡村振兴吗?
 
文章原载于“南都观察家”(naradainsights)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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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云

李小云

18篇文章 3年前更新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中国南南农业合作学院/一带一路农业合作学院名誉院长,小云助贫中心发起人。 工作领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与实践,以及公益工作。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发展理论、国际发展援助、非洲发展、农村发展、贫困、参与式发展、性别与发展、可持续资源管理与中非农业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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